按原文整理,保留分幕、对白与配图。网页编排更新:2026 年 10 月 7 日。

请替我记住,我是谁
——当孝、爱情与自主决定权发生冲突
明月律师按:
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,本来是一件极其私人的事情。可是,当这份爱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,它可能突然变成父母的痛苦、家庭的冲突,甚至成为法律不得不面对的问题。
父母说:“我们爱你,所以不能接受你这样过一辈子。”
儿子问:“如果我为了爱你们,必须放弃成为自己,这还是孝吗?”
然而,当疾病突然降临,一个更加尖锐的问题出现了:当这个人已经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时候,谁最有资格替他保存那个曾经清醒的“自己”?
是生他的人?养他的人?还是他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,亲自选择的那个人?
这一次,《明月家事剧场》想讨论的,不只是同性伴侣的权益。我们真正想追问的是:一个成年人的人生,究竟属于谁?
人物
周启明|34岁,独生子。受过良好教育,事业稳定。从少年时期开始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,却用了很多年才真正接受自己。
陈屿|36岁,建筑设计师。周启明相恋八年的伴侣,共同生活六年,温和、克制。
周父|67岁,退休工程师。传统、沉默,深爱儿子。
周母|64岁,退休教师。把儿子视为一生最大的骄傲,也因此最难接受儿子的人生与自己的期待完全不同。
明月律师:家事律师,同志友好律师。
第一幕|「你可以不结婚,但不能这样过一辈子」
【周家。晚饭。】
周母做了一桌儿子喜欢吃的菜,吃到一半,她又像往常一样说:“王阿姨家的女儿回上海了,条件真的挺好的,妈妈也不逼你结婚,先见见。”
周启明低着头,过了一会儿,他把筷子放下,“妈,我不会去见,我也不会和女人结婚。”
母亲一愣。
周启明停顿很久,“因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,八年了。”
母亲脸上甚至闪过一丝惊喜,“八年?那你怎么从来不告诉我们?叫什么名字?”
沉默。
“陈屿,岛屿的屿。”
父亲慢慢抬起头,“男的?”
周启明点头。
餐桌一下子安静下来。
母亲看着儿子:“你什么意思?”
周启明说:“我是同性恋,陈屿是我的伴侣。”
母亲的眼泪突然掉下来,“你开什么玩笑?你让我们以后怎么见人?你让这个家怎么办?”
父亲低声说:“先别说了。”
母亲却停不下来,“我们只有你一个儿子,你不结婚,不生孩子,以后怎么办?你五十岁怎么办?六十岁怎么办?我们死了以后,谁照顾你?”
周启明没有争辩,很久以后,他只说了一句:“妈,我不是为了替这个家庭留下一个孩子,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。”
父亲猛地抬起头。
灯暗。
第二幕|「我们只是希望你幸福」
几个月后,母亲第一次来到儿子的住处。
开门的是陈屿,“阿姨,您好。”
母亲没有回答,她走进房间,玄关有两双鞋,卫生间有两把牙刷,冰箱里放着周启明胃病的药。
墙上挂着两个人旅行的照片,冰箱门上贴着一句话:“启明:晚上十点以后不许喝咖啡。”
母亲盯着那句话看了很久,她突然意识到:自己以为儿子刚刚走上一条“错误的路”。实际上,这个陌生的男人,已经陪自己的儿子生活了六年。
临走的时候,她问:“你们住在一起多久了?”
陈屿说:“六年。”
母亲没有再说话,走到楼下,她突然对儿子说:“启明,妈妈不是不爱你,就是因为爱你,我才接受不了。你现在年轻,当然觉得爱情什么都能解决,可是以后呢,你病了谁管你?需要家属的时候谁替你处理?你老了以后,谁是你的家人?”
周启明看着母亲,很久以后说:“妈,也许这些问题,我已经想过了。”
母亲没有听懂。
第三幕|「如果有一天我不能说话」
「两年前,明月律师的办公室」。桌上摆着几份文件:《意定监护协议》、《生前预嘱》以及医疗意愿、个人事务、财产管理等相关安排文件。
周启明和陈屿并排坐着,明月律师坐在对面。
明月律师问:“启明,我最后再问你一次,为什么是陈屿?”
周启明想了很久,“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,他知道我怕什么,知道我怎样理解尊严,知道什么情况下我愿意继续治疗,也知道如果有一天医学只能延长我的痛苦,我希望怎样度过最后的时间。”
他停了一下,“我父母非常爱我,可是正因为太爱我,有些决定,他们可能舍不得尊重我的选择。”
陈屿低下头。
明月律师问:“你明白意定监护真正意味着什么吗?”
周启明点头。
明月律师说:“它不是把你的人生交给另外一个人,恰恰相反,它是在你还有能力自主决定的时候,为未来可能无法自主决定的自己,提前留下安排。”
周启明看着陈屿,所以,如果真有那么一天,我不是要他替我成为另一个人。我是希望他替那个曾经清醒的我,把我的声音留下来。”
第四幕|「我是他妈妈」
「两年后,周启明突发严重疾病,医院。」
陈屿第一个赶到。随后,父母赶到。医生说明病情。周母几乎没有听进去,只反复说:“医生,救他,不管什么办法,都要救。”
医生询问:“患者以前有没有留下医疗意愿或者其他相关安排?”
陈屿说:“有。”他拿出文件。
母亲愣住。
一份,又一份。
她突然看到陈屿的名字,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陈屿没有回答。
母亲继续翻,意定监护、生前预嘱、医疗意愿,都是公证书。
她抬起头:“为什么都是你?”
陈屿低声说:“这是启明自己安排的。”
母亲突然失控,“我是他妈妈!”
整个走廊都安静下来,“我生了他!我养了他三十多年!”
她举起那份文件,“凭什么到了他生死的时候,替他说话的人却是你?”
陈屿没有反驳。
很久以后,他只说:“阿姨,不是我选择了自己,是启明选择了我。”
第五幕|「因为他怕你们舍不得」
父亲一直没有说话,他拿起那份生前预嘱,一页一页看:“什么时候做的?”
陈屿回答:“两年前。”
“为什么不告诉我们?”陈屿沉默。
父亲又问:“为什么选你?”
陈屿眼睛红了。“叔叔,启明跟我说过,如果有一天,医学已经不能让他恢复,只剩下延长痛苦——”
母亲突然打断:“你闭嘴!他不会这么想!”
陈屿没有争辩,他把文件轻轻放到母亲面前。
“阿姨,不是我这么想。是他自己写下来的。”
母亲怔住。那一刻,她第一次面对一个残酷的问题:自己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儿子的人之一。可是,爱得最深,是否就一定最了解他?
第六幕|「你知道他最怕什么吗?」
周启明病情逐渐稳定,但意识尚未完全恢复。
深夜,父亲和陈屿坐在医院走廊。
父亲突然问:“他最怕什么?”
陈屿想了一会儿,“失去尊严,他奶奶最后几年一直卧床。他跟我说过很多次,他害怕有一天自己完全失去意识,只剩下机器替他活着。”
父亲低下头,过了一会儿又问:“他胃不好,你知道吧?”
陈屿笑了一下,“知道,不能空腹喝咖啡。”
父亲也笑了一下,“从小就这样。”
沉默。
两个男人第一次谈论的,不是同性恋,不是孝,不是传宗接代,而是:同一个周启明。父亲知道他七岁怕黑,知道他十二岁第一次离家住校哭了一夜,知道他高考考了多少分。
而眼前这个男人知道:他三十岁以后为什么失眠,工作最崩溃的时候说过什么,想在哪里养老,甚至知道:如果有一天不能说话,他希望别人替他说什么。
父亲突然问:“你们真的八年了?”
陈屿点头。
父亲看向病房,很久以后说:“那我错过了他八年。”
第七幕|「父母为什么不是当然的决定者?」
周母找到明月律师。她把文件放在桌上,第一句话就是:“高律师,我是他妈妈。为什么到了这种时候,却不是我替他决定?”
明月律师没有立即回答,他反问:“阿姨,如果启明现在醒过来,非常清楚地告诉医生他希望怎么办,应该听谁的?”
母亲说:“当然听他的。”
明月律师点头,“那么我们至少有了一个出发点。当一个成年人不能充分表达的时候,我们真正寻找的,不应该是:谁最有资格替他活。而应该是:怎样最大限度尊重他本人真实、清醒而持续的意愿。”
他把文件推回去,“所以,这不是陈屿把您从母亲的位置上赶走。您永远是他的母亲。但是母亲这个身份,并不意味着拥有一个成年人的人生。”
母亲红着眼睛:“可我是最爱他的人。”
明月律师说:“我相信,但是监护不是一场爱的比赛,它不奖励父母,也不奖励伴侣,它最终保护的,是启明本人。”
停顿。
“所以我一直觉得,意定监护制度里最重要的,不是‘监护’两个字,而是‘意定’。”
第八幕|「他们的爱,低人一等吗?」
母亲沉默很久,突然问:“高律师,我承认陈屿对启明很好,可是……”她犹豫了一下,“两个男人之间的感情,真的能和夫妻之间的感情一样吗?”
明月律师没有立即回答,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判例资料,是明月律师去年受邀赴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时获赠的一本书,讲的是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Obergefell v. Hodges。书的作者就是该案的代理律师。

父亲说:“美国的同性婚姻案?”
“对,明月律师说:“这个判决有意思的地方,是它并没有假装传统不存在,恰恰相反,它承认婚姻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,也承认传统婚姻长期围绕男女结合发展,但是法院随后提出了一个更加困难的问题:历史和传统可以告诉我们从哪里来,但它们是否可以永远决定,自由只能走到哪里?”
父亲问:“可是几千年来,家庭不就是男人和女人吗?”
明月律师点头,“这正是最难的问题,传统值得尊重,但历史上的婚姻制度本身也一直在变化。这个判决最后关注的是:婚姻为什么值得法律如此郑重地保护?因为它涉及一个人的自主选择。因为两个人之间可以形成极其深刻的亲密结合,因为人在这个世界上需要陪伴、承诺、照护和家庭。那么我们就不得不继续追问:这些东西,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才可能存在吗?”
没有人回答。
第九幕|「什么才配叫爱?」
明月律师没有继续讲美国。他把判例放到一旁,“我们甚至可以暂时不谈同性恋,只谈两个人,八年,一起生活,一起吃饭,一起旅行,一起面对疾病。启明胃不好,陈屿记得他的药。启明最害怕怎样失去尊严,陈屿知道。甚至在启明还健康、还能清醒表达的时候,他就已经决定:如果有一天我不能为自己说话,我愿意把自己最脆弱的时候托付给这个人。”
明月律师看着母亲,“阿姨,如果这些都不能叫爱——那我们究竟还需要什么,才配叫爱?”
母亲低下头。
明月律师继续说:“我引用 Obergefell,并不是说美国法律可以替中国回答问题。当然不能。中国现行婚姻法律制度尚不允许同性婚姻,但是我们必须区分两件事情,法律没有赋予一段关系婚姻身份,和这段感情在人格与尊严上低人一等,完全是两回事。”
明月律师翻到判决最后,那个判决最后有一句很有名的话:They ask for equal dignity in the eyes of the law。他们所请求的,是法律眼中的平等尊严。它并没有说同性之间的爱比异性之间的爱更加高贵。它真正要求我们思考的是:当两个人同样追求陪伴、忠诚、责任、亲密和共同生活的时候,仅仅因为他们恰好是两个男人,我们是否就有理由先把他们的爱降一级?”
母亲没有回答。
第十幕|「美国是美国,中国是中国」
父亲突然开口:“高律师,可是美国是美国,中国又没有同性婚姻,我们儿子启明的这些安排有效吗?
明月律师点头。“您这个问题非常重要,中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同性伴侣配偶身份,但没有配偶身份,并不意味着一个成年人不能利用现行法律允许的制度,对自己的人生进行规划。”
明月律师指向桌上的文件,“所以启明才需要提前思考遗嘱,思考财产安排,思考授权,思考意定监护,思考自己的医疗意愿。异性夫妻可能因为婚姻身份而获得的一部分制度保护,而对于没有婚姻身份的同性伴侣,反而更加需要主动规划。”
父亲看着那些文件。
明月律师继续说:“所以,我不是试图用美国法律来解释中国的现实。我只是借那个判决,重新问一个问题:法律暂时没有给他们一个婚姻的名字,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假装这段人生不存在?
第十一幕|「你们了解的,都是我」
周启明终于恢复意识。父亲独自来到病房,他削了很久苹果,最后问:“那个意定监护,是你自己办的?”
周启明点头,“嗯。”
“为什么不选我和你妈?”
周启明沉默了一会儿,“爸,不是因为你们不爱我,恰恰是因为你们太爱我。”
父亲停下手里的刀,“什么意思?”
“如果有一天医生告诉你们,我已经没有恢复的可能。我怕你们还是会说,再救一下,再坚持一天,再试一次。”
他的眼睛红了,“因为我是你们唯一的孩子。可是陈屿知道,他知道什么时候继续治疗是在救我。也知道什么时候所谓的救我,可能只是因为你们舍不得失去我。”
父亲低下头,“所以你觉得,他比我们更了解你?”
周启明摇头,“不是,你们知道我小时候怕黑。知道我第一次上学哭。知道我十八岁以前所有的事情。”他停了一下,“陈屿知道我三十岁以后怕什么,知道我想怎样老,知道我认为什么样的人生才有尊严。”
周启明伸手握住父亲,“你们了解的,都是我。”
第十二幕|「孝,是否必须以放弃自己为代价?」
出院以后,四个人再次坐到明月律师面前。
父亲问:“高律师,我最后还是有个问题,我们这一代人一直觉得,孩子结婚、生孩子、把这个家传下去,是很自然的事情,难道我们的期待都错了吗?”
明月律师摇头,“没有,期待没有错,失望也没有错,甚至暂时不能理解,也没有错。父母不会因为孩子成年,就突然失去自己的感情。但是,期待和决定权,是两回事。”
明月律师转向周启明,“启明也一样,成年人的自由,不等于没有责任,他仍然需要关心父母、照顾父母,承担法律与伦理上的责任。所以这从来不是一道:自由or孝顺二选一的问题。真正的问题是:孝,是否必须以放弃自我为代价?如果所谓孝顺,要求一个男人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。如果所谓传宗接代,要求另一个无辜的女人进入一段并不真实的婚姻。如果所谓家庭,最终要求一个成年人否认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……”明月律师看着父母,“那么我们究竟是在维护家庭,还是在要求一个人牺牲自己,去维持我们想象中的家庭?”
无人回答。
尾声|「请替我记住,我是谁」
春节,周启明原本没有准备回家。下午四点,父亲发来一条微信:“晚上回来吃饭。”一分钟以后,第二条微信:“陈屿也来。”
晚上六点半,门铃响了。父亲打开门,陈屿站在外面,“叔叔,新年好。”
父亲侧过身。“进来吧。”
母亲从厨房出来,还是有些不自然,她指着鞋柜:“新的拖鞋在下面。”
餐桌上,四副碗筷。
吃到一半,母亲突然问:“启明,“你那个……生前预嘱。”
所有人停下来。
“以后能不能也给我讲讲?”
周启明愣住。
母亲低头夹菜,“我和你爸也老了,以后真到了那一天——” 她停顿了一下,“我们也想自己说了算。”
周启明眼睛一下子红了。
没有人说话。
过了一会儿,父亲举起酒杯,他看向陈屿:“上次医院里……谢谢你。”
陈屿摇头,“叔叔,不用谢。”
父亲说:“应该谢,以前我一直觉得,你就是启明一个……”他说到这里停住了。他原本想说:朋友。最终却没有说,他只是把酒杯向前伸了一点:“喝一点?”
陈屿笑了,“好。”
四只杯子轻轻碰在一起。
没有人宣布:“我们接受你们了。”也没有人宣布:从今天以后,这个家庭再也没有冲突。因为真正的家庭和解,通常不是一夜之间改变几十年的价值观。它可能只是:多摆一副碗筷,多准备一双拖鞋。以及终于愿意承认:眼前这个人,真实地参与了自己儿子的生命。
【明月律师·幕后一问】
这个故事表面上讲的是一对同性伴侣,但如果把“同性恋”三个字拿掉,它其实在追问一个所有家庭都可能面对的问题:一个成年人的人生,究竟属于谁?父母当然可以期待,父母当然可以失望,父母甚至可以暂时无法理解。但是爱一个孩子,是否意味着有权替他决定:他应该爱谁?应该和谁生活?应该怎样组成家庭?甚至在生命最脆弱的时候,应该怎样被对待?
意定监护与生前预嘱所触及的,其实也是同一个问题:当未来的我已经无法表达,今天清醒的我,能不能提前为未来的自己留下声音?
2015年,在 Obergefell v. Hodges 一案中,美国最高法院面对的是同性婚姻的宪法问题。这个案件启发我们思考另外一个问题:法律身份不同,是否意味着人的爱也有高低?同性伴侣之间的感情,并不会仅仅因为双方具有相同的性别,就天然比异性之间的爱情低人一等。陪伴仍然是陪伴,忠诚仍然是忠诚,照护仍然是照护。一个人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,愿意把自己托付给另一个人,这种信任本身就值得被认真对待。
而对于没有婚姻身份保护的同性伴侣,这也意味着一个非常现实的法律问题:越缺少法定身份的当然保护,越需要主动进行法律规划:遗嘱、财产安排、授权、意定监护、生前医疗意愿等制度,并不能创造一段法律尚未承认的婚姻,却可以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让一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得到更多尊重。
所以,这个故事最后想讨论的,其实并不是:父母应不应该接受同性恋,而是一个更加普遍的问题:当我深爱一个人,却无法理解他选择的人生时,我还能不能尊重那是他的人生?
法律最深的温度,也许并不是替所有人规定一种正确的生活,而是在不同的人选择不同人生的时候,仍然承认他的主体性,尊重他的自由意志,保护他的尊严。因为一个成年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,也许就是:我有权决定我爱谁,我有权决定谁最了解我,我也有权在自己还清醒的时候决定:如果有一天我不能说话,请替我记住,我是谁。
【法律说明】
本文系《明月家事剧场》虚构作品,人物与情节均为艺术创作。文中涉及的意定监护、生前预嘱、医疗意愿、授权等制度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、成立及生效条件,且具体医疗决定仍受到中国现行医疗卫生法律规范、诊疗规则以及具体情形的约束。剧中相关情节旨在讨论成年人的自主决定、预先规划与亲密关系,不应理解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文中引用的 Obergefell v. Hodges, 576 U.S. 644 (2015),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,用于比较法与法理讨论,并非中国现行法依据。
